律师观点分析
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转账购房 婚约解除法院判令全额返还 —— 婚约财产纠纷案
一、案件概况
原、被告经网络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均有再婚组建家庭的意愿。交往期间,原告基于结婚目的,应被告要求多次转账、代为偿还债务、购买首饰,并将自有房屋出售,将卖房款 782500 元全部转入被告账户,用于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被告个人名下。
后双方感情破裂,未能办理结婚登记,被告仅返还 300000 元,剩余款项拒不退还。原告遂起诉要求返还剩余款项及利息。被告辩称上述款项及房产均系原告自愿赠与,拒绝返还。
代理律师明确代理思路:案涉大额转账、购房出资均以结婚为条件,并非无偿赠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目的未实现,被告依法应返还大额财产。
法院审理后采纳律师意见,认定案涉 782500 元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给付,远超日常赠与范畴,双方未登记结婚,被告应予以返还,扣除已归还部分,判决被告返还原告 482500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二、律师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中老年再婚婚约财产纠纷,核心裁判规则清晰有力:
1.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不属于无偿赠与。恋爱期间的转账、购房款等大额支出,只要能证明是为结婚准备,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给付方有权主张返还。
2.是否登记结婚是关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购房款等财产的一方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证据固定决定案件结果。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房产交易资料等完整证据链,是法院认定 “以结婚为目的” 的核心依据。
本案提示:婚恋交往中,大额转账、出资购房、代还债务务必留存凭证,避免现金交付;以结婚为前提的财产给付,在婚约解除后可依法追回,专业律师介入可最大限度保全财产、实现全额返还。
尤宏业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