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社保投诉未足额核定 行政诉讼胜诉 —— 社保中心被判重新履行法定职责
一、案件概况
原告因用人单位长期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依法稽核、责令补缴并对单位违法行为予以处理。社保中心虽开展约谈、下达稽核通知、出具整改意见并向行政部门提交处罚建议,但未完成缴费基数核定、未核算具体欠缴金额,未实质解决原告社保差额问题。
原告认为社保中心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社保中心依法稽核、补足社保差额并履行查处职责。
代理律师围绕核心观点代理:社保中心的法定职责不仅包括调查、责令整改与移送处罚,还包括核定缴费基数、核算具体欠缴金额,未完成上述事项属于履职不完全、不到位。
法院审理后采纳律师意见,认定社保中心虽进行了部分程序,但未依法完成基数核定与欠费金额核算,属于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判决责令社保中心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投诉重新处理。
二、律师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社保稽核类行政不作为 / 不完全作为案件,明确了社保经办机构的履职边界。
1.社保中心职责不止 “走程序”,更要 “核数额”。仅出具整改通知、移送处罚不等于完全履职,必须核定缴费基数、计算具体欠缴金额,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社保权益。
2.劳动者维权路径清晰:单位未足额缴社保→向社保中心投诉→社保中心不处理 / 处理不到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履职。
3.劳务派遣、代缴社保不免除实际用人单位补缴责任。社保缴纳基数由实际用工单位确定,代缴公司不承担最终差额责任。
本案胜诉意义在于:以司法判决明确社保经办机构必须实质性履职,为劳动者追讨社保差额提供了有力支撑,也督促社保部门规范稽核流程。
尤宏业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