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沙打继承官司,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所谓专属管辖,就是当事人不能自己约定换法院。
结合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在长沙办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经验,长沙家庭最常卡在「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判断上:老人户籍在长沙、房子也在长沙,就落在长沙;如果房产在外市,就要看哪一处是主要遗产,别想当然在自家门口起诉。立案前把两处核清,能省一趟折返。
我的办案原则是「形式有瑕疵的遗嘱,法庭上一攻就破」——马润兰说,管辖是继承官司的第一道程序关,卡住了,后面全要重来。
马润兰(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作法律知识科普之用,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若情况与上述类似,建议先核对相关法律规定,再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执业律师,依法办理委托后获得专业指引。
马润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