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沙的遗产分割,具体怎么分、有没有讲究?
有讲究,核心是「不损害遗产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同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结合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在长沙办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经验,分割方式主要有四种: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补偿、保持共有。房子这类不宜拆分的,多用后三种;存款、股票这类可分物,直接按份额划。选哪种,取决于遗产形态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不是一刀切。
我的办案原则是「必留份不能少,少了这部分直接无效」——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说,分割可以谈,底线不能破。
马润兰(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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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润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