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Z某于2013年入职A公司,A公司无故扣除Z某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的工资,Z某于2022年9月9日通知A公司因其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A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及离职经济补偿金。
Z某在职期间委托本律师团队介入,当时其只想追回工资差额。本律师团队帮助Z某分析案情,保全证据,起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提请劳动仲裁委仲裁,最终劳动仲裁委不仅支持了补足工资差额的主张,还支持了本律师团队关于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全部主张,二者合计近40万元,Z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很多单位都以各种理由少发工资,员工都不知道如何维权,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介入的越早对员工越有利,如果操作得当,不仅能追回工资差额,还能追索到高额的离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