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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假期打工受伤,如何获得赔偿?

作者:韩东升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47次举报



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勤工俭学,既能增加社会工作经验,又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但是,如果学生在寒暑假期间打工不幸受伤,相关权益该如何维护?

一、"寒暑假工"的法律性质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暑假工"系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故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不能申请认定工伤。

二、在工作期间受伤该如何维权

 "寒暑假工"的主体资格特殊,若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因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往往以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虽然“寒暑假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由接受劳务的单位与个人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并不能当然的免除自身赔偿责任,若"寒暑假工"想正确的维护自身权益,应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按照提供劳务受伤害的事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

三、可主张的赔偿项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因大学生身份特殊,误工费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各地法院观点并不一致。

建议大学生们如果在寒暑假期间外出打工,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与雇主存在劳务关系,并且自己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这样在发生伤害事件时才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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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620********5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