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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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与父母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吗?

作者:韩东升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3次举报

父母子女关系,从法律意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血亲关系的,另外一种是基于收养、或者婚姻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

一、血亲关系

自然血亲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的,更不用说通过登报、协议等方式,这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是大家都不能接受的。

二、非血亲关系

包括收养,或者父母再婚建立的非血亲父母子女关系。                                                     

1、因为收养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但是养子女被养父母抚养成年,养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时,养子女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对于父母再婚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如果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一般不允许解除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或者关系十分恶化可以解除关系。但是解除关系不等于,继子女对于继父母就没有任何义务了,如果继父母生活困难、没有劳动能力,成年的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

如果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双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仅仅是因为再婚建立的,一旦婚姻关系终止,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自然也就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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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620********5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