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曹玉宝|时间:2021年01月07日|7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夏XX二审庭审中要求XX公司除一审要求XX公司支付销售提成879,750元外,再向夏XX另行支付50,000元销售提成。夏XX主张的该50,000元销售提成,系属二审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对于该诉讼请求XX公司不同意在本案中一并审理,亦不同意调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律师观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有效,法院与本律师的观点一致,驳回对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