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飞宗|时间:2020年08月10日|14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请求获法院支持
一、案情简介:张XX因在婚姻生活中因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对方又不同意协议离婚。因此长期处在感情的漩涡中,痛苦不堪。随后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双方分居近三年时间、互不联系,双方感情无任何改善,难以继续共同生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并作出如下陈述:“一个已经没有感情的家庭,若强行人为的将双方禁锢在其中,只会徒增双方的痛苦甚至会酿成不应有的人生悲剧,双方会因为离婚的拉锯战对孩子的关心不够,有的家庭甚至会拿孩子当出气筒,从而更不利于双方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法院一味的判决不准离婚,并非有助于家庭矛盾的化解,只会让双方的矛盾、仇恨之火愈演愈烈;如果法院一味的判决不准离婚,并非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只会让表面看似和谐的社会暗藏着危险的不XX。既然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准予离婚是对双方的一种保护,是还双方追求各自人生幸福的自由,对双方都是百利而无一害;更是对双方孩子健康成长负责的一种保护手段,恳请法庭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最终,法院以分居了三年时间达到离婚标准,在分居期间双方互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有名无实,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在被告经依法传唤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律师点评:本案中,委托人由于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就要有强有力的证据作支撑。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感情达到破裂这一标准,需要结合并收集许多方面的证据。如存在家暴、外遇、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三、律师建议:夫妻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如果确实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也应当和平协商、理情放手,以避免发生不应有家庭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