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损失赔偿额在性质、功能上与违约金类似,关于二者能否同时适用,因法律未禁止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额同时适用,若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二者同时适用。但需说明的是,当违约金责任与损失赔偿责任均指向同一违约行为且同时适用时,仍应受到违约金调整规则的限制,以实现合同的实质公平。
例如,在(2020)最高法民申2309号案件中,法院认为违约金与损失赔偿均系填补违约所致损失的方法,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时,法律并未禁止二者同时适用,甲公司有关违约金与损失赔偿不能同时适用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但民事责任以填补损失为原则,当违约金责任与损失赔偿责任均指向同一违约行为且同时适用时,二者之和不应超过违约所导致的损失总额。
来源:法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