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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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额能否同时适用

作者:刘彦言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9次举报


约定损失赔偿额在性质、功能上与违约金类似,关于二者能否同时适用,因法律未禁止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额同时适用,若当事人同时约定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二者同时适用。但需说明的是,当违约金责任与损失赔偿责任均指向同一违约行为且同时适用时,仍应受到违约金调整规则的限制,以实现合同的实质公平。


例如,在(2020)最高法民申2309号案件中,法院认为违约金与损失赔偿均系填补违约所致损失的方法,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时,法律并未禁止二者同时适用,甲公司有关违约金与损失赔偿不能同时适用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但民事责任以填补损失为原则,当违约金责任与损失赔偿责任均指向同一违约行为且同时适用时,二者之和不应超过违约所导致的损失总额。


来源:法天使



刘彦言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为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及家事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