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枊某兵追索70万元本息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

作者:吴之成时间:2021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4次举报


2019年6月3日,柳兵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起诉刘明和杨夫妇,诉请刘、杨夫妇归还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为支持其请求,枊兵向法庭提交了其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11日向被告刘明转账合计553000元的转账支付凭证和被告刘明向原告枊兵出具的70万元借条一份。本律师经审查刘明提供的材料并全面了解了情况后认为,被告刘20187月25日向原告枊兵出具了一份50万元的借条后又被刘明拿回,至20189月16日被告刘明再向原告枊兵出具一份70万元的借条期间,原告枊兵不再向被告交付过借款,故存在虚增债务的情形,且双方有互借赌场筹码的行为,原告柳兵与被告刘明、杨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嫌“套路贷”等刑事犯罪行为,不属于民事案件范围,依法应予驳回原告的所有诉求。

2019年8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做出(2019)苏0116民初44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枊兵的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兵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律师继续担任刘明、杨的诉讼代理人。开庭当天,柳兵看到本律师出现在了法庭上,感知情况不妙,开完庭后第二天,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搞回上诉。至此,本案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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