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立法原意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绝非让无罪之人违心认罪。因而,认罪认罚是当事人的权利,不是其义务,不管有无反悔的事由,当事人均有权无条件反悔。但反悔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
第一种后果是彻底翻案或取得比认罪认罚更轻的量刑。
当认罪认罚是在威胁、引诱、欺骗甚至是暴力胁迫的情况下做出;当当事人之前的口供是办案人员通过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的手段非法获取;当当事人先前认罪的事实被新的证据予以推翻,当认罪认罚时所适用的法律错误,都有可能导致先前认罪认罚的根基被彻底摧毁,从而取得更好的结果。
第二种后果是翻案的事由被驳回,被告人被判处比原量刑建议更重的刑罚。
第三种后果是对认罪认罚的一审判决不服而上诉的,极有可能引发检察机关的抗诉,从而加重对自己的处罚。
总之,反悔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需谨慎行使,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