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代理背景:孙某娟与谢某中离婚纠纷案,本律师接手此案时,孙某娟手中没有任何有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单凭一纸诉状由法官来判决,势必会驳回起诉,因为其夫谢某中为达到挽回结婚时所花费的费用,从诉讼策略来讲,尽管其对与孙某娟的婚姻关系不再抱任何希望,但他不能轻易承认其与孙某中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特别是在他亦聘请了律师时更是如此。如何能尽快实现诉讼目的,是摆在本律师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本律师一方面与谢某中电话联系,松弛其神经,让他说出他俩真实的夫妻生活状况,另一方面,通过法官来为其释明法理,指出他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他不寻求调解,法院判决时也不会支持他的主张。谢某中经认真考虑,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拟稿人:吴之成律师
2009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