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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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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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手车买主不批改保险条款,恐面临保险公司拒赔!

发布者:单建国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2日|分类:保险理赔 |591人看过


二手车买主不批改保险条款,恐面临保险公司拒赔!

   告:马某

   告:某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审理法院: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20095,原告马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机动车,但是一直没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人和车牌号的批改手续,车辆在保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马某一方负次要责任。马某赔付交通事故另一方损失费共计7万余元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诉诸法院,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其7万余元

我所代理保险公司进行答辩:在交通事故发生前,马某及车辆原所有人未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保单批改,马某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金的请求权,保险人不承担保险事故造成的机动车损失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一分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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