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律师
李雪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北-武汉专职律师执业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老赖有可能坐牢?律师肯定的回答你:是的!

作者:李雪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4日分类:刑事浏览:664次举报


开完庭,被告人还是握着律师的手,哆哆嗦嗦的说:“律师,我这不会坐牢吧?”律师没办法给他确定的答复,等待法院的判决吧!

      欠钱不还,在很多人眼中只是个民事纠纷。甚至被起诉,被强制执行后,许多人也不以为然。觉得大不了我不坐高铁,不进行高消费,反正就是不还钱。心安理得的上了“黑名单”,变成老赖。但是,你是否考虑到,若有偿还能力不进行偿还的话,情节严重的有可能面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呢?今天,李律师给大家讲一讲这个罪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真的有可能构成犯罪。会坐牢的哦!

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也在该罪的范围内么?

答:是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2)是具有执行内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也能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

问:那是不是所有老赖都要坐牢啊?

答:不一定。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必须要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问:那什么情况才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

一、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其情形进行进一步的补充: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问:律师,那我知道了。现在有个家伙欠我钱不还,我知道他有房子,都写的小三的名字,财产啥的都转移了,我手上有一定的证据,可以立刑事案子么?

答:可以的,你可以将线索及证据提供到公安机关立案。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不立案的,还可以将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李雪律师,湖北大学法学硕士。现执业于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2018年参与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荣获鄂州律师组冠军。2019年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