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序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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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导致抑郁症复发,该如何赔偿?

发布者:李序勇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0日|分类:人身损害 |419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人殴打导致抑郁症复发,该如何赔偿?

 

【案情简介】AB两人系邻居,2018428日双方因田地界线发生纠纷,发生口角后打斗,B持木棍殴打A腹部等处,A不得不徒手还击。A受伤后到C医院治疗伤情,住院15天后出院。A此前患有抑郁症,原已基本治愈。此次受伤后,导致病情复发,经门诊治疗无效后,不得不再次到D优抚医院住院治疗抑郁症。出院后,因B拒绝赔偿A损失,A诉至法院要求B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B二人系邻居关系,因田地界线问题发生矛盾,双方均应克制情绪,采取冷静、妥善的方式予以解决,但在发生争吵中,B手持木棍率先殴打A腹部等处,将A打伤,是造成A人身损害的主要原因,故B应承担该纠纷的主要责任,即90%的责任。A应承担该纠纷的次要责任,即10%的责任。A患有抑郁症,原已基本治愈,在与B争执被打伤后造成A的病情复发,这与B用木棒殴打受伤存在因果关系。经核算,A的各项经济损失总共为24348.70元,故判决由B赔偿21913.83元(90%);A自理2434.87元(10%)。

【律师点评】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同学、同乡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纠纷时,应理性沟通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做傻事,到头来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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