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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案例--典型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作者:付宇超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8日分类:股权激励浏览:1202次举报

某公司于发布虚拟股权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特殊贡献人员;

2、授予数量:综合考虑员工岗位、工龄、业绩考核表现及未来成长空间等情况确定;

3、激励有效期:3年;

4、虚拟股权对应权利:仅享有股利分配权,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继承权等;

5、业绩考核标准:

     a.公司业绩目标:第一年公司营业收入比基准年(激励计划实施期前一年)增长60%,利润率比基准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第二年公司营业收入比基准年增长120%,利润率比基准年增长比例不低于2%,第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比基准年年增长155%,利润率比基准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业绩完成比例为营业收入实际值/营业收入目标值,净利润实际值/净利润目标值和100%三者当中的最小值。

     b.个人业绩考核:首先,将公司业绩目标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将公司、部门的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每一个员工的方式,确定员工的业绩考核目标,并预先将业绩分为ABCD四档考核结果,其中AB档可以兑现100%的股利分配权益,C档可以兑现80%的股利分配权益,D档无兑现资格。

6、激励基金的分配:

a. 将公司业绩目标作为确定是否实施年度激励基金分配的基准指标,公司实现上一年度业绩工作目标(业绩完成比例不低于业绩目标80%)时,进行激励基金分配。

      b. 激励基金总额=上一年度公司净利润×【X】%×兑现时虚拟股权总量/已授予虚拟股权总量。

      c. 公司董事会根据考核年度中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情况确定X的值。

      d. 员工实际可分配激励基金=激励基金总额÷兑现时虚拟股权总量×员工可兑现虚拟股权数量。

7、异常情况处理:激励对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时,公司有权无偿收回激励对象所持的虚拟股权:(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涉嫌犯罪(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3)激励对象离职或被公司解雇(4)激励对象因重大疾病、身亡、工伤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



激励计划分析:该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相对比较完善,从激励对象的选择到考核指标的设定、激励基金的计算分配,都有配套详细的规定。员工获得收益至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业绩达标,二是个人考核达标。而且公司可以通过对X值进行调整,以缓解公司的支付压力。而且,员工可以变现的数量还与其考核结果相关联,在激励的同时可以约束员工的行为,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此外,该计划明确了异动情况的处理规定,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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