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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控股51%与绝对控股67%的区别

作者:付宇超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5日分类:公司法浏览:16698次举报

--疑问:为什么持股51%是相对控股,持股67%是绝对控股?有什么区别?

--解答:《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由此可知股东会表决一般事项时实行“简单多数”,持股过半数即持股51%即可一票表决通过但对于特别重要的事项的表决,必须经持股2/3以上即持股67%的股东通过持股比例达到67%以上的股东,对于股东会职权事务具有绝对的话语权

区别:相对控股与绝对控股在表决事项中,不同之处为如下7个事项:⑴增加注册少注册⑶公司合并、⑷公司分立、⑸公司解散、修改公司章程⑺变更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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