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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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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其子女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讨债

作者:胡梦甜律师时间:2025年03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6次举报

老人去世,子女放弃继承,债权人该向法院起诉谁,来追债,遗产管理人制度得了解下,为你寻找突破之道。

一、遗产管理人制度概述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在继承编中新增的重要内容,旨在规范遗产的管理和分配,保护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遗产管理人是指对死者财产进行妥善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主体。其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

二、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的确定遵循以下顺序:

  1. 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该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

  2. 继承人推选: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3. 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继承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

  4. 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三、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遗产管理人需履行以下职责:

  1.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 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 实施与管理遗产相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四、案例分析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案件,该案件充分展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简介

老张与老王是同村村民,老王因经营面粉厂向老张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欠条。2023年4月,老王突然去世,其妻子和儿子均表示放弃继承权,并拒绝偿还债务。老张作为债权人,面临无法主张债权的困境。

法律分析与解决路径

  1. 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老张作为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2.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法院查明,老王的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因此指定老王生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

  3.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村委会作为遗产管理人,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同时处理老王的债权债务。老张可以起诉村委会,要求其在老王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4. 遗产管理人的更换与责任如果遗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债权人权益,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其资格,并另行指定新的遗产管理人。

裁判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村委会在处理老王遗产范围内向老张清偿6万元债务。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保护债权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律师建议

  1. 遗嘱规划:建议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明确指定遗嘱执行人,避免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管理产生争议。

  2. 及时主张权利:债权人或继承人应密切关注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和履职情况,必要时及时向法院申请指定或更换遗产管理人。

  3. 法律咨询:遗产管理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立,为遗产的妥善管理和分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或管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大学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门委员会行业合规委秘书长、民事诉讼专业委副秘书长。胡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9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