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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刑事 追责也要赔偿

2020年10月09日 | 发布者:邵新林 | 点击:391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例点评模板:1、2015年10月26日中午12时许,在贵溪市清水XX工地务工的被告人白X和与工友等人一起在18号楼旁边的活动板房内吃午饭,期间白X和饮用了大量白酒,白X和酒后来到清水XX附近。下午1...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

1、2015年10月26日中午12时许,在贵溪市清水XX工地务工的被告人白X和与工友等人一起在18号楼旁边的活动板房内吃午饭,期间白X和饮用了大量白酒,白X和酒后来到清水XX附近。下午14时50分许,被害人张XX因有事联系不上工地水泥工程承包人黄X来到清水湾工地找人,白X和与张XX发生争吵后双方扭打在一起,后白X和捡起工地上的砖头、木头方料等物击打张X的头部,将张XX当场打倒在地。经群众报警,贵溪市巡警大队民警将在案发现场的白X和当场抓获归案,被害人张X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2015年10月28日4时,张X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张X系头部受钝性物体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2、本案作为故意杀人刑事案件,虽属于公安应当要管辖的案件,但作为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在本案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首先,作为代理人,在公诉前我们充分表达了作为受害人的立场追究嫌犯死刑事,代表家属于公检法沟通 ;其次,代理人在公诉阶段就已介入,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嫌犯赔偿,给予受害人家属赔偿,如果不及时递交上述材料,经济赔偿就会受损,赔偿的程度不充分。

3、建议受害人家属及时介入案件,与公检法沟通,就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轻重、经济赔偿多少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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