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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多数决适用2/3标准的合理性

发布者:陆洲律师团队2023年11月01日92人看过举报

浅谈多数决适用2/3标准的合理性

——从来如此便对吗

本文起初是想写表决规则但在深入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个问题当我们认为过半数表决仍然不适用部分重要事项时那么标准就比过半数再多一点多多少呢2/3应该就够了但为什么是2/3

多数决的由来

个人与集体总是相互交织的两个概念个人是集体中的最小单元集体是不同个人的总和对于个人而言其凭借自身认知作出决断对于集体其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形成拟人的决议再以集体名义对外执行这样的现象存在于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它支撑着社会的高效发展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公司制度民主是框架概念其需要个人通过正当程序发表意见予以支撑并以多数人意见覆盖少数人的方式予以执行这里的正当程序通常叫做表决多数覆盖少数叫做多数决

最朴素的多数决指半数以上人同意就视为多数人意见超过一半即为多数这是当然的理解但在很多实践中多数决需达到2/3以上的比例如在公司法中就规定对于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民法典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当然还有3/4以上或者其他比例视为多数的情况但最为普遍仍是适用2/3的标准然而目前为止笔者在图书馆翻阅各种公司法法律史法律哲学类的书籍都没有检索到2/3这个标准的起源以及背后所代表的逻辑它更像是在自问自答中产生的一种直觉当我们认为过半数仍然不适用部分场景时那么标准就比过半数再多一点多多少呢2/3应该就够了但为什么是2/3接下来笔者尝试通过数学模型来论证多数决的自然逻辑

多数决比例的论证

首先我们讨论一人一票的情形我们确定标准时一般不会用超过10的数字作为分母6/11这类实践中适用会过于繁琐因此模型的分母限定范围在3-108个数字其中超过1/2的比例按照分母从小到大排列分别为2/33/43/54/55/64/75/76/75/87/85/97/98/97/109/10共计15个比例标准然后分别罗列3-10人投票情况下需要达到多数决的最低人数得出下图

 

人数

比例

3

4

5

6

7

8

9

10

2/3

2

3

4

4

5

6

6

7

3/4

3

3

4

5

6

6

7

8

3/5

2

3

3

4

5

5

6

6

4/5

3

4

4

5

6

7

8

8

5/6

3

3

5

5

6

7

8

9

4/7

2

3

3

4

4

5

6

6

5/7

3

3

4

5

5

6

7

8

6/7

3

4

5

6

6

7

8

9

5/8

2

3

4

4

5

5

6

7

7/8

3

4

5

6

7

7

8

9

5/9

2

3

3

4

4

5

5

6

7/9

3

4

4

5

6

7

7

8

8/9

3

4

5

6

7

8

8

9

7/10

3

3

4

5

5

6

7

7

9/10

3

4

5

6

7

8

9

9

 

如上图所示可以看到适用部分比例在表决人数较少的情况下等同于一致决比如3个人要表决通过某项议案适用3/4的比例需要3人都选择同意这就失去了多数决的意义因此这类的比例标准作为通用标准会存在缺陷排除缺陷比例后得出五个比例标准分别为2/33/54/75/85/9

 

人数

比例

3

4

5

6

7

8

9

10

2/3

2

3

4

4

5

6

6

7

3/5

2

3

3

4

5

5

6

6

4/7

2

3

3

4

4

5

6

6

5/8

2

3

4

4

5

5

6

7

5/9

2

3

3

4

4

5

5

6

 

在限定模型下这五个比例标准是能够满足多数决且无论人数多少都能周延适用通过对比五个比例最接近多数决自然逻辑的是3/560%),它是“多数决中的多数”分析如下

按照五个比例计算通过所需人数时结果是不一样的但在五个比例中总属于多数结果的一方意味着更接近真正的多数决标准比如人数为52/35/8所对应的人数是43/54/7以及5/9所对应的人数是3说明在人数为5模型中的多数决更倾向于3个人通过即可以此类推按照2/3计算得出结果占多数的情况是53/5占多数的情况是84/775/865/96因此3/5是多数决中的多数

如果人数继续增加本模型的结果会变吗答案是不会简单的数学原理我们将2/33/54/75/85/9取平均数得出的结果以百分数表示约为60.373%3/5是与60.373%最接近的数字因此无论人数如何变化在三人以上的情况3/5总是多数决中的多数甚至当人数无穷大时数据结果会成正态分布3/5是正态分布图形的顶点这是3/5背后的数学原理也是多数决中的多数概念的支撑

进一步探析我们把所有多数比例都纳入模型则设最终的结果为xx的定义域为1/2因为人必须是整数的特性所以排除当人数等于3多数决等于一致决的情况多数决的比例范围只能在(1/2之间按照同样的方法可以得出一人一票情况下多数决的精确标准为7/123/5恰是前文五个比例中最接近7/124/7是第二接近的这与列举3-10人投票下的结果一致进一步讲人数必须是整数但股权可以有小数以一股一票为出发点则设最终结果为xx的定义域为(1/2同理可得多数决比例的精确标准为3/4

以人数为单元表决时用7/12的标准以股权土地面积等可以量化的数值为单元表决是用3/4的标准在逻辑上纯粹理性自洽但在日常生活中却是格格不如分别适用两种标准如同牵一发而动全身会造成大量繁琐的工作然而7/123/4两个数放在一块它们的平均数恰恰是2/3这个结果非常得美妙,是笔者初始未曾预料的这意味着如果要用一个标准既能够简单明了地让群众接受与理解放弃纯粹的逻辑却又能平衡方方面面的利益又能让民主的公平与效率得以统一2/3恰恰是最合理的标准

孟德斯鸠曾说过:"为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须知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同样的在法律领域只追求绝对的精确反而会丧失法律的普适性而不被群众所接受也许2/3这个标准起初被采用是因为简单易记迎合集体多数决的效率需求因此约定俗成运用至今但巧合的是2/3同样是数学计算下最合理的标准这也许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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