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某某,男
被告:查某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李玉,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案件过程
起诉与答辩
原告张某某于2025年7月18日诉请离婚,主张儿子由其抚养、房产归其所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查某某同意离婚,但主张两套房产应平均分割,并适当照顾女方。
事实背景
双方于2014年举办婚礼,2015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张某1(2014年12月生)。
自2024年4月起分居,被告曾于2024年8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关系未改善。
争议财产包括:
XXXX小区X幢XXXX室(含装修及车位,价值115万元)
XXX商业广场X幢XXX室商铺(价值90万元)
2024年4月原告转给其父亲的23.8万元租金
审理过程
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和12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
双方均到庭,提交结婚证、判决书、契税减免通知等证据。
原告年收入约5万元,被告兼职月收入2500元。
三、判决结果
离婚: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
儿子张某1由原告抚养;
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
探视方式由双方协商,法院不予判决。
财产分割:
两套房产归原告所有;
原告支付被告折价补偿款70万元;
原告支付被告租金分割款10万元;
原告自行承担房产变更登记费用。
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11440元,双方各承担5720元;
被告需支付原告3770元(可与付款折抵)。
四、李玉律师办案心得
作为被告查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玉律师在本案中体现了以下办案思路与心得:
明确诉讼目标,合理应对
被告同意离婚,体现了尊重婚姻破裂事实的态度,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拖延和诉讼成本。律师协助其在离婚问题上与原告达成一致,聚焦财产分割争议。
财产分割策略:主张公平与贡献
虽然两处房产均为原告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李玉律师坚持主张平均分割并照顾女方,最终法院在补偿款中给予一定倾斜(70万元折价补偿),体现了对女方权益的合理照顾。
争取租金收益的分割
律师敏锐地发现原告转给其父亲的23.8万元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时提出分割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获得10万元租金补偿,维护了当事人财产权益。
理性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律师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采取务实态度,尊重被告意愿,未就抚养权展开不必要争辩,将精力集中在财产分割和抚养费数额的合理确定上。
注重程序与证据准备
律师协助被告提交契税减免核定通知书等证据,参与质证与庭审,确保诉讼程序规范、证据充分,为争取有利判决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