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越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出嫁的女儿也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者:常越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657人看过


我国不少地区都存在着这样一种风俗:


父母大部分或全部的财产由儿子继承
养老亦由儿子负担
女儿出嫁后则基本不继承财产
亦不承担赡养义务
然而,依照法律相关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王女士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院房子,本想着自己也能继承一部分,可是哥哥却说她是嫁出去的姑娘,没有继承的权利,这让王女士很难接受。

案情回顾


据王女士讲,父母家在农村,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在务农,高中毕业就到附近城镇打工,2015年结婚后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虽然两人每月工资不高,但每月都会给父母500元钱贴补家用,节假日、父母生病了都会抽空回家探望,自己也尽到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今年年初,父母因病相继去世后,哥哥就以他是儿子,而且父母一直由他赡养为由,把父母留下的一院房子和财物据为己有。王女士就父母遗产的分配找哥哥商量了好几次,但对方说她是嫁出去的姑娘,没有分遗产的权利,父母去世时曾口头告诉他,由他管理家中的院子等。



双方说法

对于哥哥的说法,王女士无法接受,遗产继承是每个子女都应享有的权利,并不能因为自己出嫁了就没有这个权利了。哥哥却认为,在他们那里就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嫁出去的姑娘就不能继承父母遗产,而且父母去世时说过让他继承家里的全部遗产,因此不可能再和王女士商量分配遗产的事。父母去世前是不是真的说过让哥哥继承全部遗产的话,当时也没有其他人在场,王女士觉得哥哥之所以这样说只是不想给她分遗产。王女士说,她并不是想和哥哥去争遗产,只是想着自己能留下点父母的东西,也是给自己留个念想。她并不想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只想通过社区法官来了解一下,不让出嫁的姑娘继承遗产的做法有没有相关依据?父母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时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则遵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属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因此,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姑娘和儿子均有权继承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