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某交警大队办事,在等待过程中看到几个人在争论什么,似乎是一方想调解,另一方坚决不谈。想调解的这方不断央求交警帮忙协调,但交警表示无能为力。后来,她们从交警口中听说我是律师,就拉住我咨询(从她放着光的眼里,我觉得自己是块宝,请允许我以律师之名小嘚瑟下,虽然太多时候累得怀疑人生,是哪根筋不对选择了做律师)。
据她介绍,她在开车的过程中,后视镜不小心碰到了一位骑电动车的阿姨的胳膊,因当时车速较慢,事故并不严重,电动车没有倒地,那位阿姨的胳膊也没有受伤,可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阿姨的儿子却不依不饶,开口便要求赔偿三万元,如果不答应就该怎么办怎么办,没有协商的余地。她既为对方狮子大张口的行为感到气愤,又为不能协商一致而着急。
我问:事故认定书作出了吗?她答:还没有,只是刚报了警。
我又问:车子有保险吗,包括交强和三者?她答:有。
那事情就很简单了:既然对方是交通事故的受损方(如果有损失的话),对方不愿意调解就算了,让他们直接走法律程序去起诉即可,对方主张的三万元是否合理,自然由法院去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判决,并不是他要求赔偿多少法院就判多少的。即使最后认定对方主张的损失合理,也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司机最多承担几百元的诉讼费用。现在法院案件多,起诉的话至少也得三四个月,受损的对方尚且不着急解决,你方又何必这么着急呢?
听完我的话,她放心了不少,转而又问:那如何才能让保险公司赔偿呢?
很简单,你需要做的就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保险,然后静待法院传票。交通事故案子原告起诉的话一般都会同时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如果原告没有起诉保险公司,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只要保险公司参与到诉讼中了,法院就直接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了。
她终于彻底放下心来,千恩万谢的走了。
作为律师,我非常提倡双方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心平气和地进行调解,哪怕赔偿可能会少一些,但最起码能够尽快地解决问题,拿到赔偿款。如果打官司,不但耗费时间和精力,判决结果也未必会使双方都满意,特别是涉及二审的话,可能得一年多才能有最终的判决结果。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案子一天不结,心里就会一直装着这个事儿,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当然,也遇到过一些比较固执的当事人,事故发生后不露面、不协商、不垫付、不赔偿,甚至在伤者与其保险公司协商好后,只要求其去保险公司签个字都不配合,但这样的情况多发生在事故的有责方身上。像今天下午这种,受伤方坚决不协商,要公事公办的真是太少见了。
无论如何,米律师还是建议大家,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尽量协商解决。如果遇到对方狮子大开口或者其他情形,实在协商不成的,也不必太着急,只要车子的保险没有问题,让对方走法律途径,也就是起诉解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