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了新的用人单位,你的试用期有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你知道试用期的长短是和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也就意味着,凡是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对于超过的部分,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转正后的薪资标准向你发放工资。
另外,对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比如,你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3000元,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每月给你发放2500元工资,因2500>3000*80%,且2500元>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那么单位给你发放2500元就是合法的。
再比如,你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2100元,试用期内单位每个月给你发放1800元工资,1800元虽然高于2100元*80%,但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合同约定公司的80%和最低工资标准二者取其高,就是你的试用期工资,你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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