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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你的“工资”吗?

发布者:米娜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547人看过

 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经常用到的一个数字便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许多劳动者往往会问:这里所说的工资都包括什么?加班费算不算?年终奖算不算?产假期间发的钱算不算?今天我们就说道说道,“工资”都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其中,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比如,劳动合同中写着,你每月的基本工资5000元,那么5000元这部分就属于计时工资,只要该月不存在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这5000元就可以到手了。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计件工资与工作量或者工作成果有关。比如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经理,公司承诺每卖出一套房,就按照合同金额的5%给他支付提成,提成就属于计件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常见的有季度奖、年终奖等。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用人单位每月发放的固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话费补助属于此类。

        加班加点工资就是我们俗称的“加班费”。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病假工资,产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它们的特点是,劳动者并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劳动,但用人单位仍然负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关于工资的具体构成,由于项目繁杂,形式多样,无法一 一列举,如果大家在计算工资的时候遇到不确定应否计算在内的情况,可以联系我进行咨询。

       手机号:13832132860(微信同号)


       我是米娜律师,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接地气”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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