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质:1610120**********
执业机构: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发布者: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3日|分类:综合咨询 |250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西安某装修公司于2020年起诉业主,要求业主支付下欠装修工程款10万余元,违约金2000余元。业主委托我们代理后,提起反诉要求装修公司赔偿10余万元,违约金8000余元。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四个阶段,最终装修公司向业主倒赔2万元左右。
具体案件情况:装修公司与业主于2018年签订了装修合同以及装修报价单。装修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半包,装修施工内容包括:水电改造、吊顶、墙地砖铺设、墙面腻子、洁具安装,暂定总价款35完余元。工期180天。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合同签订日支付总价款的50%;工程进度完成至水电路改造完成,支付总价款的25%;工程进度完成至地面、墙面、顶面基层工序基本结束时,支付总价款的20%;工程已结算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装修公司诉称:业主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欠钱10余万元,装修公司自己做了工程结算书证明实际施工的项目和工程款提交法院。业主辩称,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在工程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撤场,工程未进行验收结算,已付款20万余元,不欠工程款。装修公司的工程质量及施工管理出现严重问题,工期严重滞后等诸多严重问题。在前述情形下,业主无奈又另行委托装修公司对被施工的不合格部分以及未完成事项进行施工。并提起反诉,要求装修公司赔偿10月万元以及工期延误违约金。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业主向装修公司支付工程款4万余元,装修公司向也只支付4千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至中院。
二审判决:一审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业主向装修公司支付工程款3000余元,违约金2000余元;反诉被告装修公司向业主赔偿2万余元,支付违约金3000余元。
发回重审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三、律师评析
本案的涉及的焦点是,在合同价款是预算价款的前提下,工程没有施工完毕也没有进行验收结算,双方都没有已施工项目的证据,工程款该如何计算。
工程款的计算需要确定施工项目、工程量以及单价。本案中双方签订的装修报价单中对装修项目及单价有约定,法院经过多次组织双方在房屋内对已施工项目和未施工项目进行核对,对于双方无争议的进行确认,对于有争议的法院按照举证进行裁决,虽因双方举证不能施工情况与当时真正的数据有所差异,但差距不大,法院已经做到了基本的公平公正。
装修纠纷案件频发,通过本案我想提醒广大业主们:找装修公司要找正规的,有自己独立的施工队,并且在工程款支付方面严格把控支付节点和数额;与装修公司发生争议后,应当留存现场照片或视频、录音等证据;对于施工工程严格把控验收节点,及时发现问题。
同时,我想提醒装修公司:对于装修施工项目、单价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对于已完成施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结算,对增减项目留存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做好现场管理,有问题与业主积极沟通,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