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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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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过户是否有效?

发布者:薛策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3日|分类:私人律师 |121人看过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房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因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规定。所以,夫妻对婚姻关系之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夫妻财产协议即生效,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但婚内协议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

  房产过户

  婚内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如何办理

  婚内房屋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进行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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