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的行走规则: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2.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行人禁止行为:
1.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2.行人不得扒车、强行拦车;
3.行人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A.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B.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C.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
A.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
B.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三、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
1.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2.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六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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