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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违反行为有那些处罚规定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98次举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2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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