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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牵引挂车与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的规定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11次举报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

1.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

2.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

1.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

2.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四、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六、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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