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
1.应当由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有追偿权)。
二、单位驾驶员不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
1.应当由该驾驶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如果没有责任,则不承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单位驾驶员与单位之间一般存在两种关系:
①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
A.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用人单位的驾驶员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②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佣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
A.由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的雇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对雇员享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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