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职业病包括5种: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律师提示】
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的情形:
①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②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
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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