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 15:58:20 | 来源:赣州章贡法院 | 作者:郭澎
一男子闲来无事通过网络学习制造枪支的方法,并从网上购买配件非法制造枪支,最终触犯刑法。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原来,2013年,被告人肖某通过网络学习制造枪支的方法。2014年8月左右,被告人肖某开始在其工作的章贡区某沙场内非法制造枪支。被告人肖某利用沙场内的电钻、铅块、潜水用呼吸机等物,将其从网上购买的瞄准镜、瞄准拖把、无缝钢管等配件进行加工制作,于2015年2月非法制造出了两把气枪。经鉴定,被告人肖某制造的两把气枪均是以气体动力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类型。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