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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释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113次举报

一、假释本质为有条件将罪犯提前释放:

1.必须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

2.被裁定假释以后,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须遵守一定条件。

二、假释适用条件:

1.假释对象条件:

A.有期徒刑;

B.无期徒刑罪犯;

C.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假释。

2.假释执行刑期条件:

(1)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原判刑罚1/2以上;应从羁押之日起算。

(2)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为13年以上]/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

(3)破格假释:

A.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B.“特殊情况”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情况。

3.假释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的罪犯。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2)提前释放[即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A.不致违法/重新犯罪;

B.或年老、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致残],并丧失作案能力。

(3)《监狱法》规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假释。

4.假释的消极条件[即禁止假释的对象条件]:

(1)累犯不得假释。

(2)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A.暴力性犯罪限于:①故意杀人/②强奸/③抢劫/④绑架/⑤放火/⑥爆炸/⑦投放危险物质/⑧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B.严重暴力性犯罪标准:

①行为人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不得假释[即使减刑后在10年以下的,仍不能假释];

②没有一罪在10年以上,即使宣告刑10年以上,可以假释。

5.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考验期:

1.有期徒刑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为不变期限10年。


延伸阅读:

假释适用于哪些对象

如何执行假释

法律上假释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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