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红梅律师
婚姻家庭专家;建筑工程法律顾问团
13541074103
咨询时间:08:00-20:59 服务地区

压力锅熬粥被烫伤起诉商家厂家索赔偿

作者:代红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2次举报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在商场购买一个压力锅用来熬粥,粥从锅里喷出来将当事人烫伤。为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将压力锅的销售商和生产商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0 年5月,原告杨女士在怀柔区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一个电压力锅。不久,压力锅的压力阀出现问题,经销售方维修后又继续使用。2011年7月,杨女士使用该压力锅熬粥,熬好后2个小时拔掉电源,当杨女士准备打开锅盖时,粥突然从压力锅内喷射出来将其烫伤。经医院诊断,属于5%浅二度烫伤。杨女士遂将销售方怀柔区某商场及生产方佛山某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责任编辑: 陈思

代红梅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3541074103
  • 四川润森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8.4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15次 (优于9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347次 (优于9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90977分 (优于99.9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986篇 (优于95.72%的律师)

版权所有:代红梅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409469 昨日访问量:53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