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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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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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某故意杀人案

发布者:张文樵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8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付某某故意杀人案

 

一、[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628日以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付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終身;对被告人付某某限制减刑。

被告人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付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法院审判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7年5月9日2时2许,被害人蒋某某与其女友王某某从广安市滨河路一段摩尔春天百货门口出来乘坐出租车准备离开。该出租车刚驶离2米左右,便被被告人付某某叫停。随后付某某来到该出租车旁,与车内后排座上的王某某打招呼并拉王某某的手。蒋某某出言制止,遂与付某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站在旁边的被告人李某某见状立即上前一起殴打蒋某某,随后站在附近的被告人游某某也冲上去殴打蒋某某。在殴打过程中,付某某、李某某分别拿出各自随身携带的尖刀对蒋某某的上半身进行捅刺,之后蒋某某挣脱三人的围殴,从3号桥往市委方向逃跑。后付某某、游某某在追赶至3号桥中间的位置时,停止追赶并迅速返回摩尔春天门口乘坐一辆出租车逃离现场。蒋某某被刺后因大出血倒地不起,经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经鉴定,将某某系被他人持单刃锐器刺伤背部致双肺和降主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三、[律师办案]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张文樵律师接受指派,担任付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程序的辩护人,为上诉人付某某提供辩护。

接受指派后,张文樵律师于2018年10月14日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阅本案卷宗,认真梳理整个案情,分析本案发生的具体经过、上诉人付某某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造成的犯罪后果等。

阅卷后,张文樵律师于2018年11月22日前往广安市看守所会见了上诉人付某某。通过会见,辩护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形成了本案的辩护重点,提出上诉人的作案动机并不卑劣且本案系激情犯罪,一审法院量刑过重的辩护意见。后辩护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词》。

四、[办案结果]

律师的辩护意见获得了二审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分采纳。

 


(编者:张文樵律师,电话15884514363)


张文樵律师,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张文樵律师受过良好而系统的法学教育和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101218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