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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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 单位犯罪中“挂靠”案件的处理

发布者:张勃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964人看过



     我分享的主题是:《单位犯罪中“挂靠”案件的处理》:

     举案例一:个人甲挂靠单位乙时,甲以乙单位的名义实施了犯罪行为,比如行贿,如果该犯罪行为不是乙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其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的话,该案的处理就不能认定乙单位构成犯罪,更不能认定甲个人构成单位犯罪,只能认定甲的行为属于自然人犯罪。
     举案例二:单位甲挂靠单位乙,如果甲单位决策机构按照其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以单位乙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此案的处理结果:只能认定单位甲犯罪,而不能认定单位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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