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从法律角度出发,民间流传的“父债子还”带有一定的片面性,是不准确的。对于父母的债务的债务子女没有法定义务需要为其偿还。而父母作为债务人去世后,子女作为继承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父债”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才需要“子还”,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