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二手车买卖比较多,有时候车辆转让并交付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机动车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规定,转让后已经交付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让方即买家。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即是由买家承担责任。但是有特殊情况,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买卖双方都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