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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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3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6日|分类:抵押担保 |358人看过


首先,双重权力生态日渐形成,人权保护面临全新挑战。当今的智慧发展日益深刻地颠覆着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的工商业生产生活模式,从而进入了全新的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时代。以技术公司、商业平台为代表的社会权力在瞬间崛起,淘宝、京东、当当、微信、滴滴、抖音等等都以“赢者通吃”之势,迅速成为一个个“商业帝国”。

第一,二元结构被三元结构所取代。在当今数字时代,“信息是权力的中心”[49],新业态新模式下的社会权力成为一种体系化的力量。进言之,与以往工商业时代的垄断企业不同,它们不再局限于身为某个领域、某个行业的巨头,而是具有超强渗透、覆盖能力的全方位“霸主”;它们不再局限于经济目标上的经营管理,而是通过制定平台规则、处理平台纠纷、行使平台监管权等赋有了“准立法权”“准行政权”“准司法权”。[50]这样,虽然它们本质上仍是一种社会商业力量,但却拥有庞大的权力资源和能量,突破了权利空间而迈向了权力领域;它们立足于社会又高于社会,不同于国家却与国家相勾连,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主角。这就使得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结构发生重大变革和解组,走向了政府—平台—商户(消费者)、公权力—社会权力—私权利的三元结构。

第二,双重权力生态下的人权境遇。由于信息技术一面强化了公权力,另一方面又催生了私权力(社会权力),甚至国家通过立法“给平台加责任”的方式来授权平台进行资格审查和监管,从而形成一种公、私并存的双重权力生态。于是,它所带来的不只是财富分化,而是这种双重权力生态下有形或无形的掌控和规制。也即它们掌握着海量的个人信息和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基于这些资料,政府可以实现对特定个人的监控,而商业组织可以投放量身定做的广告,可以引导消费,甚至可以配合执法”[51]。这就容易形成公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的某种“共谋”,甚至公共决策的认知和监管被社会权力所俘获,“这种俘获可能会搅乱人们对于市场动态所做出的批判性思考。而最终,这种想法还将反映在政府施政上面”[52]。这就存在着社会权力转换为政治权力的风险,人权保护也便面临着双重威胁和更复杂的境遇。

第三,权力制约、权利保障机制面临困境。近代以来的制度设计,是通过横向的分权(三权分立)和纵向的限权(减少干预)来确立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机制的。但如今三元结构和双重权力生态的生成,不仅让社会的私权利承受更大压力,并且它们也已不再运用传统手段,而更多地凭借先进技术向各领域进行深度的数字化浸润和算法管控。就是说,在技术“霸权”和算法决策面前,私权利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乃至陷入“数字鸿沟”、算法霸权和监控社会之中,其“自由主义剃刀”的作用日渐失效,近代以来的权力制约、权利保障机制面临着困境和危机,人权保护自然也就会遭遇严重的压力和挑战。

其次,自主与控制、扩展与限缩的交换平衡,突破了政府/市场、干预/自由的边界。当下的信息化革命,似乎造就了狄更斯笔下那种最好的、同时也是最坏的时代。

一是算法社会的自主与控制。事实表明,“自计算机产生起,技术改变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的转移,”[53]它使人类由工业社会转向了算法社会。本来,算法社会的主旨在于提高智能化和人的自主性,然而,“这些自动化系统已经由简单的行政管理工具变成了主要的‘决策者’”[54],“它收集了大量的个人数据,由此使得政府和私人公司采用新的监控、控制、歧视和操纵形式成为可能。可以将其称为‘大数据’问题”,“算法侵害”现象也就会不时地发生。[55]这样,算法主导只是增加了高效、便捷和精准,并没有为人的自主性提供更多空间,相反,人们却常常在“算法黑箱”面前被动地接受自动化决策的结果,继而出现了某种无形的控制倾向。为此,有学者这样担忧到:“在未来一个由人工智能担任国内和国际经济指挥的时代,意味着我们所知的经济自由和资本主义的终结”[56]。这样,就可能需要某种新兴数字社会主义,来“提升个人的自主性,反对中央集权。它是去中心化的极致表现”[57]。同时,这也是抑制无形控制、强化新时代人权保护的重要保证。

二是扩展与限缩的交换平衡。信息技术发展使人类的社会财富呈现几何级增长,生活方式也实现了智慧化的换代升级;但同时,它“向我们许诺的好处太过诱人,而人们失去的自由太多”[58]。具言之,各种平台和技术应用在提供丰富、便捷、精准服务的同时,消费者不得不贡献自己的身份数据、关系数据、行为数据和言语数据;人们在使用各种软件、APP或进入平台时往往只能被迫勾选给定的概括性同意,而鲜有菜单选择的机会;人们享受各种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商品或服务时,不得不面对各种“定制”的推送和算法决策的结果,等等。这样,自由、平等、权利的空间既获得了很大的扩展,也受到了很大的限缩。于是,人们喜忧参半,意识到“数字技术能够产生大量利益、极大地推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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