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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宁遗产的误传

发布者:苏勇律师|时间:2017年07月08日|分类:继承 |537人看过

  近日,杨振宁与翁帆这对年龄相差54岁的夫妻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而且网上有些标题非常吓人:“杨振宁遗产分割完毕”。未见文中内容,乍见标题,苏律师初以为杨老已去极乐,一看内容,才了解了个大概,才知是大误会。

  律师不谈两人婚姻的风月,只谈其中的法律问题,两人只要符合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经民政部门登记,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且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任何的置疑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而遗产,是指人在故去之后生前拥有的财产,其产生于人亡故之时。如果人之未亡,不可以称其财产为遗产。未亡之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比如给钱给孩子,只是一种赠予行为,而非继承。而对财产在自己未来亡故之后的分割(分配)意见,只能是一种立遗嘱的行为。

  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人都拥有了一定的财产,包括现金、存款、债权等动产,也包括住房等不动产,如果一日,财产拥有人驾鹤西去,很容易产生遗产的继承纠纷。在我国继承法上,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将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而在法定继承范围之内已没有继承人,遗产则将归全民所有。如果故人有遗嘱,且遗嘱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处分财产的范围属于遗产,则将按遗嘱进行分配,遗嘱中未涉及到的遗产也会按法定的方式继承。“人有旦夕福祸”,这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更是如此,在生前将遗产分配方案预先安排,也会免去未来故去后亲人之间的纠纷,尽管这是对传统文化“忌言”或“吉言”的冲击力太大。

  故媒体之中所说遗产分配完毕,完全是对杨老严重不尊重,毕竟杨老健在,何来“遗产分割完毕”。杨老其实是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当然,他可能也不屑于这么去做,毕竟是德高望重、举足轻重的人物。

  最后,恭贺杨老健康长寿!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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