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结了一些案件,小有感触。
立案登记制实行,立案容易了,相应的法官的任务又增加了。
苏律师认为,即使立案容易了,也并不代表立案时的诉求就全部能得到支持。如果得不到支持,那么费时费力的诉讼意义就大打折扣了。所以,起诉之初,希望能找到专业人士咨询,也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好诉讼,利用好诉权。
最近,又有当事人在问,在法院有没有关系啊?
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我不只一次地说过,在利益面前,人们都是要权衡的。法官会为了小小利益,放弃原则,这不大可能吧。另外,法院很多案件都要过审委会,集体决定之下,关系就那么管用么?
当事人一开始就问,我这案子能赢么?
我觉得这也是很有趣的问题。
你有一笔款子,你决定投资,你去买了股票,你确定你的股票肯定上涨么?去投资之前,你会确信肯定赚钱么?一个病人去就医时,需要手术,病人会问医生,我肯定能好么?
案件是否能胜诉,重要的问题是在于证据。民事案件以优势证据为准,只要我的证据比你的更能证明我方的主张合理性,则我就在很大程度上获得法院的支持。刑事案件更要求所有的证据材料能排除合理怀疑。
律师刚刚见到你,看到的材料也只是你单方提供的,而且很可能你提供的也不全面,律师也并不了解对方会提什么样的证据。具体说,你拿了一张欠条,对方也可能拿了一张收条。如何让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匆匆定论,你能赢,你不能赢。
律师的职业是帮助你组织证据,帮助你起诉、应诉,帮助你在庭审中与对方质证,与对方辩论。律师不能包打官司,不能作出虚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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