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江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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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专职律师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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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单刀”战夫妻店:律师三招锁定共同经营者,为十级工伤工人追回6.2万元

作者:缪江云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7次举报
2026-01-21

核心内容(当事人以甲、乙、丙代称)
甲(受伤木工)× 乙(登记老板)× 丙(乙之妻,实际管账)

  1. 事故定格
    2024-05-10 甲在乙丙家具店操作电锯锯伤左手,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十级伤残。店铺未参保,仅付1.9万元“安慰金”后拒赔。

  2. 律师第一招:穿透主体
    执照只写乙名,律师调微信流水、客户聊天记录、店内监控,证明丙长期以“某家具城”名义发工资、接单、管账,构成“家庭经营”。法院据此判乙丙以家庭财产连带担责,把潜在“空壳店”变成可执行财产池。

  3. 律师第二招:锁定工资标准
    乙丙主张“月薪三千”。律师统计甲4个月微信实收20,240元,提交红包、转账备注“4月工资”“5月奖金”等截图,法院采信月均6,133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直接上浮70%。

  4. 律师第三招:剔除非医保不乱扣
    乙丙要求剔除“自费药”。律师持《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与社保中心审核单,主张“未参保即由单位全额买单”,法院全额支持医疗费12,243.72元,避免“医保目录”被滥用为减赔工具。

  5. 结果
    核定总额81,306.72元,扣除已付19,000元,余62,306.72元由乙丙夫妻连带支付并加算迟延利息。律师用“主体穿透+工资锁定+全额买单”三连击,为小微企业工伤案树立“无保先赔、夫妻共担”示范判例。


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现担任泰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致力于侵权类、保险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泰州
  • 执业单位: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1220********03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
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
1321220********03 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