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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中损伤的责任分配问题一例

作者:张志强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0次举报

           术中损伤的责任分配问题一例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张志强

一、简要案情:

   2014年4月9日,田某某因体检时发现肝功异常、脾大6个月,病毒等指标阴性,前往某A医院就诊,据某A医院门诊手册记载,处置结果为建议到某B医院介入治疗中心刘主任会诊治疗。2014年4月10日,田某某前往某B医院就诊并于当日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田某某接受了B超、胃镜、食管造影等检查,某B医院根据检查结果准备行TIPSS。2014年4月22日,田某B签署介入诊疗手术术前协议书。4月23日,某B医院对田某某实施TIPS手术,据病程记录显示:…考虑穿刺困难,需进一步先经皮肝门静脉穿刺定位后再进一步穿刺,告知患者及家属,准备择日再进一步手术。4月25日,某B医院对田某某再次实施TIPS﹢下腔静脉造影术﹢经皮肝穿刺门静脉胃冠状静脉栓塞术。术后,田某某逐渐出现右胸部疼痛、胸闷气急。心慌不适、腹部疼痛,经检查诊断为腹腔出血,需进一步治疗。4月27日,田志刚签署介入诊疗手术术前协议书,某B医院于当日对田某某实施肝动脉栓塞术。术后,田某某下腹部疼痛明显。4月29日,田志刚签署介入诊疗手术术前协议书,某B医院于当日对田某某实施经皮肝穿胆道引流术。术后,据病程显示:患者一般状态极差,神志欠清晰,心率加快,血压、血氧饱和度下降,考虑仍有活动性腹腔出血,具体出血部位不清楚…经予输血补液治疗的同时与病人家属积极交待病情,病人家属要求转往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4月30日,田某某自某B医院出院并转往某A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某B医院出院诊断为:肝硬化,食道胃底静脉曲张,门静脉海绵样变性,脾大,脾功能亢进,腹腔出血,失血性休克,黄疸,重度感染原因待查,TIPS术后,PTCD术后。田某某在某B医院住院时间为20天。

2014年4月30日15时,田某某进入某A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肝硬化,TIPS术后,腹腔出血,失血性休克。某A医院经检查后诊断田某某病情危重,休克及多器官功能障碍难以纠正,随时有生命危险,可能出现心跳呼吸停止,并对田某某实施静脉置管术、气管插管术,并给予补液、扩容、止血及输血等治疗。5月1日13:10,田某某无任何生命体征,宣布临床死亡。某A医院出院诊断为:肝硬化合并慢加急性肝衰竭,腹腔出血、胆道出血,肝性脑病,电解质紊乱,失血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胰腺炎。

二、鉴定情况:

 2014年5月6日,经田某某家属委托,某市尸检中心对田某某进行尸检,结论为:肝脏TIPS及PTCD术后患者,因术后腹腔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合并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后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某司鉴[2015]临鉴字第0308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对田某某自身病情评估为:不能认定被鉴定人田某某存在肝硬化。被鉴定人田某某静脉海绵样变,食道胃底静脉曲张,脾大,脾功能亢进等临床诊断成立,其病情较重,为消化道出血高危人群,预后不佳。对某B医院的诊疗行为的评估为:1.…术前准备不足,手术时机把握不当;2.…在患者症状较不稳定的情况下进行转院处理不当,对患者生存率起到不利影响;3.医方2014年4月23日TIPPS手术未达到手术目的,于2014年4月25日再次行该手术,未重新以书面形式告知,存在不足、对某A医院的诊疗行为的评估为:…患者于15时入院诊断为失血性休克,医方纠正失血性休克的抢救过程中首次输血时间为20:30,输血治疗存在延误。鉴定意见为:(一)某B医院对被鉴定人田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与其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次要责任;(二)某A医院对被鉴定人田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与其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程序的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轻微责任。

三、审理情况:

 一审判令某B医院赔偿患者家属方290086元,判令302医院赔偿患者家属方9896元。

四、律师点评:

  该例患者因行肝脏TIPS术后出现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致死亡,其医疗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分析患者的病情可知其病因导致的消化道出血大部分预后不佳,考虑这一层次原因,适当减轻了医院责任,因此鉴定意见不存在大的问题,法院按照鉴定意见进行评判无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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