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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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劳动纠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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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终结是什么意思

发布者:张志强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4日|分类:劳动纠纷 |7011人看过

一、医疗终结是什么意思

  医疗终结的意思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病人或伤残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职工因病或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必须由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医疗终结是确认职工是否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

  二、医疗期未终结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医疗期未终结,是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医疗终结后多长时间才能评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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