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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向哪个部门申请

发布者:乔猛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671人看过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可以由单位或劳动者个人提出申请,受理部门是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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