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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者:何忠诚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 |951人看过举报


 一、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①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②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③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④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⑤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抢劫财物数额满一千元或每增加一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犯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外,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一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二、抢劫罪基准刑怎么增加

  (1)抢劫财物数额满六万元,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抢劫次数超过三次,每再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二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二级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抢劫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情形

  (1)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2)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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