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就该净身出户”“签了财产放弃协议就不能反悔”—— 这些常见认知其实都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中从未规定 “净身出户” 这一概念,它仅能作为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而非法院判决的法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五大类,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财产分割优先遵循协议约定;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按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即便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仅能依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请求损害赔偿,而非剥夺过错方全部财产权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 “自愿放弃全部财产” 的协议是在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下签订,法院可依法撤销该约定。实务中,法院始终以公平原则审查财产分割协议,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