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府复〔2016〕18号
区房管局:
你局《关于提请区政府作出静安区宝丰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决定的请示》(静房管〔2016〕62号)收悉,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作出静安区宝丰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决定,请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静府复〔2016〕18号
区房管局:
你局《关于提请区政府作出静安区宝丰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决定的请示》(静房管〔2016〕62号)收悉,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作出静安区宝丰苑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决定,请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